會計與出納的工作關系
發布時間:2019-11-22
會計與出納的工作范圍有哪些不同?
會計職責:
1、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有關會計業務的法律法規,負責預算內外一切帳目及固定資產總帳的帳務處理,行使會計職責職權,嚴格從事會計業務、會計核算、會計監督活動,當好領導的參謀。
2、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目、審核單據、填制憑證,按時結帳對帳,編制會計報表,做到帳目健全,帳目清楚,日清月結,帳證帳務相符,報表要做到內容完整,數字清楚正確,報送及時。
3、管理和監督所需的各項資金,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從事一切業務活動,保證收入合乎標準,支出合乎手續。
4、建立和管理財務檔案,依照國家“會計檔案管理辦法”建立健全會計檔案,做到資料齊全、保密。
5、加快實施微機化管理帳目的步伐,建立和健全微機化管理制度。
6、堅持坐班制,有事向主管負責人請假。
出納職責:
1、 根據審核簽章的記帳憑證辦理現金、銀行存款的收付結算業務。
2、 及時登記現金、銀行日記帳,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,帳實相符。
3、 嚴格支票使用管理,辦理對外結算業務,不簽發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,不外借帳戶,不坐收現金。
4、 及時與總帳、銀行對帳單對帳,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,做到帳帳相符。
5、 負責與內部各單位往來款項的劃轉、核算。做到每筆往來款項數據準確,依據充分。
6、 負責與財務處的業務聯系,及時接受其業務指導。
7、 定期向主管負責人匯報本單位的貨幣資金結存情況。
8、 按規定辦理其他所轄事務。
